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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巴中市第三中学“美德少年”星级评选活动通知
    信息来源:巴中市第三中学  ‖  发稿作者:闫超   ‖  发布时间:2014年1月1日  ‖  查看1891次  ‖  

    全校各班:

        为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把“立德树人”、“以德为先”的根本任务落在实处,依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树立一批道德先进典型,让全市中小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学校决定开展“美德少年”星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孝心美德少年

      感恩父母、孝敬长辈,体谅家人、承担家务,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二)爱心美德少年

      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服务社区,保护自然、爱护环境。

     (三)诚信美德少年

      言行一致、诚恳待人,拾金不昧、公平正直,知错就改、遵纪守法。

     (四)勤俭美德少年

      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衣着朴素、低碳生活。

     (五)自强美德少年

    自尊自爱、自信自强,不怕困难、勇敢面对,心态阳光、积极向上。

    二、参加范围

    全校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412日)下发通知,介绍活动意义及内容,公布评选的程序和办法营造积极参与的氛围。

    2.组织实施:(201413-4日)各班主任要加强宣传,在本班营造一个人人争先,积极参与,争做“美德少年”的氛围。根据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本班学生评选,在201417日前推选2名美德少年候选人交年级组长,并填好《巴中三中“美德少年”推荐表》。

    3.审核(2014110前)学校政教处、团委根据各班推荐的名单,认真审核,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4.表彰(期末考试前)学校出表彰文件,对受表彰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号召全校学生学习美德,践行美德。

                                       巴三中政教处、团委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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