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晚上8点左右,巴中三中高二(4)班学生史倩饭后赶往学校,在路过兴州街时发现1个2岁左右的小孩在“兴州酒店”公交站台附近哭泣,周围没有人。一开始她没留意,等走过约50米才不禁疑惑:为何她独自哭泣而无人看管呢?于是猛地回头走近那小孩,问话不答,拉也不动。她赶紧一边哄小孩一边打110,接听电话的警察让史倩先暂为安抚。
大概30分钟后,警察赶到了,史倩立即把小孩抱给警察。此时,小孩的父母也及时赶到,见到走失的小孩,她母亲特别激动,十分感谢史倩的义举。
原来小孩的父母在附近吃饭,见小孩不见了也在焦急地寻找,并报了警。派出所接到两个电话后断定此系同一事件,于是才马不停蹄地赶到。
6月1日,小孩的母亲专门造访学校,对学校和史倩本人表达了感激之情。学校表彰了史倩的行为,号召全校学生向她学习。史倩的见义勇为发扬了助人为乐的光荣传统,展现了当代中学生心怀社会关爱弱小的精神风貌,是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