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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
    信息来源:闫超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5年7月5日  ‖  查看1421次  ‖  

    1、不准在教学上敷衍塞责,误人子弟。

    2、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学生和训斥、羞辱学生家长。

    3、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4、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5、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移动通信工具。

    6、不准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

    7、不准向学生推销教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

    8、不准乱办班乱收费、强制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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