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走进三中
  • 校园动态
  • 师生活动
  • 教育教学
  • 时政要闻
  • 政策法规
  • 联系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稿作者:闫超   ‖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5日  ‖  查看788次  ‖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科体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教育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关切,提升学校教育服务水平,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精神,结合巴中实际,现就全市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切实解决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助推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强化校内教育,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区县属地管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合力推进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财政补助、社会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三)自愿选择原则。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由学生按程序申请并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责任义务。

    (四)服务公开原则。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提前将工作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安全底线原则。建立课后服务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范围及对象。课后服务主要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特殊群体。

    (二)服务时间及内容。各地课后服务工作从2019年春季起实施。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季节可适当调整。课后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校制宜,量力而行。主要提供以下服务:(1)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2)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3)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可统一安排进行安全、法律、环保、心理健康、卫生保健、励志感恩等专题教育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4)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可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5)集中完成课后作业。学校可适当组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家庭作业,减轻课外负担,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辅导答疑。

    (三)组织方式及责任。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区县统筹、学校实施、学生自选”原则有序推进。学生及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组织安排,具体实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中小学校、城区农村不同情况,统筹部署本地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课后服务工作提供政策及条件支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3月底前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各中小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家长会、主题班会,发放告知书、网络平台推送等方式,将开展课后服务的目的意义、服务内容、人员安排、课程菜单、收费标准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在广泛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后,积极在场地、师资、课程等方面充分筹备,保障课后服务顺利开展。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与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机构开展合作,联合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组织保障机制,负责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逐步构建校内校外有机结合的课后服务体系。特别是在收费审批、经费补贴、安全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为课后服务创造条件,共同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探索建立课后服务经费多元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社会捐资、收取服务性收费或者代收费等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对课后服务政府投入不足部分可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原则由家长分担课后服务费用,各地可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纳入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其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相关费用予以减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等,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劳务补助。各校要建立课后服务费用支出台帐,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各地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各学校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学校要将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教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合理取酬;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要对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明确聘任程序和法律责任。

    (四)强化安全保障。各地要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体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职责界定、责任落实、事故处理及纠纷处理机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实施办法。学校和机构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排查治理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治安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强化纪律保障。各地要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课后服务管理。要建立课后服务备案制度,特别是对学校课后服务的课程开展、时间界定等进行跟踪和指导;要落实课后服务经费监管办法,财政补贴及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等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开支。各中小学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提前或延后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补课或上新课;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市政府教育督导办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规范的课后服务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财政局

     

                                 2019年2月25日



                  
    上一篇: 学生寒假安全预警
    下一篇: 巴中市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收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