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第三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供应商比选方案》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实施。现公告《巴中市第三中学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供应商比选方案》,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我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供应商比选。
一、学校现食堂设置及经营管理服务要求
(一)学校现食堂设置
学生食堂(临时)设在教学南楼负一楼地下车库,约1100平方米,餐厅用餐座位约500个;教师食堂(临时)设在在教师宿舍一楼,约140平方米,用餐座位约50个。
(二)食堂经营管理服务要求
1. 学校不开设小卖部。
2. 教师食堂一并纳入学生食堂统一经营管理,教师就餐,一律自行刷卡(使用原刷卡系统)付费,比选人不给予任何补助。
3. 学生食堂(临时)只开设中餐窗口、包子馒头等小吃窗口、面条等小吃窗口、饼子等小吃窗口、营养奶供应窗口、饮用水供应窗口。
4. 校园不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师生就餐完全自愿。
5. 服务采购人(比选人)不收取服务供应商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租赁及使用费用。
6. 服务采购人(比选人)不收取服务供应商任何管理费。
7. 服务供应商向服务采购人(比选人)交纳40万元人民币的经营服务及安全管理风险押金(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服务采购人(比选人)根据服务监督与考核结算,无息退返结算后剩余的经营服务及安全管理风险押金(履约保证金)。
8. 对服务采购人(比选人)的要求:
(1)服务采购人提供水、电、气通的场地;
(2)服务采购人提供基本设施设备(见设备清单);
(3)服务采购人负责食堂经营服务过程中,大型设施设备及器具维修、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4)服务采购人负责经营环节卫生、安全、规范操作与饭菜质量及数量的监管。
9.服务期限和服务采购招标方式
(1)巴中市第三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采用比选方式现场随机抽取中选人(服务供应商)。
(2)经营管理服务期限为一年(2019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1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餐饮管理和劳务服务资质。
3. 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本食堂负责人服务期内不得变更,须具有厨师和营养师资格证,必须提供比选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驻本食堂负责人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
(2)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2个或2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近期项目业主、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评价;
(3)提供比选申请人最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
(4)提供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
(5)中选单位需法定代表人或食堂负责人到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6)比选申请人自比选公告日至比选会前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食堂经营环境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活动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巴中市第三中学网站下载比选文件,并仔细阅读,按公告的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供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原件。
2. 公告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7日)。
3. 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文件规定递交比选保证金。
4. 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2019年8月8日10:00时,在巴中市第三中学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选人。
(2)比选申请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比选会,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委托代理人参加。
(3)抽取方式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A、拟派驻本食堂负责人效身份证、厨师证和营养师资格证原件;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C、比选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食堂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原件;
D、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2个或2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及近期项目业主、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评价(原件);
E、比选申请人最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无亏损);
F、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
G、比选响应文件。
四、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巴中市第三中学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祠堂街247号
邮 编:636000 联系电话:08275240129
特此公告
附件:1. 巴中市第三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服务供应商比选公告
巴中市第三中学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