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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扎实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发展
    信息来源: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稿作者:闫超   ‖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2日  ‖  查看392次  ‖  

    近年来,巴中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立足发展,创新实践,积极组织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明确督学职责。巴中市全面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快转变政府教育管理方式。据了解,巴中市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推动工作”的原则,市级督学责任区责任范围为全市公(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及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分区县设立6个督学责任组,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成员49名。从市直属单位推荐的市督学担任组长,选派各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其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指导;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严格工作规则。20213月,巴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通知》,《通知》从挂牌督导、持证上岗、定期督导、督导方式、跟踪整改、督导报告等方面明确了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工作规程,提出严格要求。建构了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为抓手的市、县、学校三维教育督导工作新机制。

    强化结果运用。“督学收集整理的有价值的督导结果可在有关教育工作会议上通报,教育行政部门纳入对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对校(园)长考核评优和聘用的参考依据。对无故不执行责任督学提出的正确督导意见或阻挠、拒绝责任督学依法履行职责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以及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国家、省《教育督导条例》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巴中市人民政府总督学崔洪文表示。

    据悉,市级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涵盖了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职业中学及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59所,县级督学责任区涵盖了本区域内九年义务教育及以下学校(含民办)658所,实现了中、小、幼挂牌督导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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