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科体局,巴中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学校,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
二、全市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 4 月 1 日开学;初三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含中职学校)4月7日开学;初一初二和小学4-6年级4月9日开学;小学1-3年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4月13日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厅通知另行确定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四、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五、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筹备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的步骤和程序,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检查验收评估工作,凡评估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学;要利用开学第一课,集中开展疫情防控、爱国主义和心理健康教育;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准备口罩等防控物资。
六、各地各校要全面做好线上教学质量诊断评估,做好与线下教育教学的有效衔接。对延迟开学而耽误的在校学习时间,将通过调整周末双休日和暑假放假时间予以弥补,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 年 3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