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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国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6万名。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面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3%。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和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资助面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30%。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学生(含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研究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还本宽限期为5年。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申请办理,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承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成都农村商业银行);二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申请(承办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按学年进行申请,同一学年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同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9—11月。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含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或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金额执行,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6.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或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7.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单招或高职扩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含高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8.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9.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的生活补助(600元/生.月)。公费师范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10.新生入学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新生入学资助。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1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2.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用于资助学生。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高校咨询。
13.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就读高校咨询。
此外,已享受特别资助的四川户籍原建档立卡家庭本专科在校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学费及生活费资助,直到该学段学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