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条件:学生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贷款金额: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12000元。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巴州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应在25-60周岁)。
4.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5.贷款期限:学制+15年≤22年),贷款年限最低为6年(包含学制在内)。
6.利息: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当年8月15日开始自付利息,并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还息或本息一起还(如果贷款年限足够长,前5年可以只还息)。如果在毕业当年8月15日前还清所有贷款本金,则不会产生利息。
7.办理银行:
(1)巴中农商银行(业务在巴中农商银行办理)
(2)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在巴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8.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
(2)填写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在线进行贷款申请,并导出贷款申请表1份;
(3)到居(村)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高中毕业学校中任意一部门办理资格认定、审查盖章(高三在校预申请的学生,无需盖章);
(4)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
(5)携带受理证明及有关证件赴高校报道,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录入回执校验码;
(6)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合同;
(7)通过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发放贷款,并划至高校账户。
9.提交材料:
初次申请所需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无需盖章);(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3)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学生持学生证或高校在校证明)原件;(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
续贷:现场办理需要材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本年度申请表(无需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到资助中心办理(学生也可以自己在网上办理)。
10.还款方式:
(1)电脑上实名认证你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号,登录并直接充值;
(2)通过其他支付宝转账到你的助学贷款支付宝;
(3)电脑上登陆其他支付宝,“在右上角的应用中心——下边的公益教育——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输入你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等信息直接还款;
(4)任何人到任意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银行卡pos机上刷卡还款,只需要提供学生身份证号码即可。
二、建档立卡本专科生、中职生资助政策
1、建档立卡本专科生资助: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此资助政策。
2、建档立卡中职生资助:从2016年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入学的中职(技工)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三、操作流程(中职、大专、本科)
(1)学生在线申请。(本专科: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中职:春季2月1日至3月31日,秋季8月1日至11月15日。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年资助)。由学生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scxszz.cn/)注册、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报成功后,需在巴州区中国银行办理银行卡)
(2)严格审核、公示。先由学校审核,再由县(区)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由巴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区扶贫移民局严格对照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台账进行审核确认。要对资助对象分别在学校、村委会、乡镇、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的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发放资金。对资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底前集中打卡直发。(在巴州区中国银行办理银行卡)
联系电话:0827-5281368 5552833
巴中市巴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